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部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医务部部长 1名
保障部副部长 1名
二、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
人选除应符合《兰州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视野开阔、敢闯敢干、善于打开工作局面,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党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落地,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三)敢于担当,甘于奉献,能将主要精力投入到管理工作中,积极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大局意识强,心胸开阔,为人正派,廉洁自律。
(四)医务部部长应具有医学专业背景,原则上应具备医院诊疗中心副主任及以上任职经历,原则上在退休前能够任满一届。
(五)保障部副部长应具有医学专业背景,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
(六)任职经历、工作时间及年龄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31日。
三、工作程序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
党政综合部根据实际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结合动议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初步建议,经医院选拔任用工作小组酝酿讨论,提交院党委会议研究,形成工作方案,并发布公告。
(二)个人申报
申报者填写《兰州大学口腔医院中层干部申报表》(附件1),同时附个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岗位的认识和任职后工作规划,1000字左右)。
以上材料请于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18:00前发送电子版至KQdzzhb@lzu.edu.cn。
(三)民主推荐
1.谈话调研推荐。按照知晓度、关联度和代表性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谈话调研推荐,通过谈话方式听取对人选的意见。
2.进行治理拉票行为测评。
(四)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
工作小组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研究提出建议考察对象,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
在官方网站上发布考察预告。成立考察组,按照知晓度、关联度和代表性的原则在院内进行考察。
(1)按照知晓度、关联度和代表性的原则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党政管理干部、职工代表范围内进行考察,全面听取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2)同考察对象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以及缺点和不足,鉴别印证有关问题,深入对考察对象的研判。
(3)征求纪委意见。以书面形式征求医院纪委对考察对象的意见。
(4)形成考察结论。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结论。
(五)讨论决定
召开工作小组会议集体研究,研究提出拟任建议人选。提交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六)任前公示
在官方网站上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组织程序办理任职手续。任职文件向学校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四、纪律要求
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师生员工,认真遵守《兰州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纪律要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和纪实工作,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不予任用或提拔,并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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