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现面向社会为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01
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120名。
02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4.城关区户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2004年10月1日以前出生)、身高不低于1.7米;
5.身心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其它不适应从事辅助公安工作的疾病;品行良好,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6.学历:需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7.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8.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招聘中优先录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见义勇为的先进分子;(3)退役士兵;(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理和治安处罚的;(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3)直系亲属、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有期徒刑或为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4)本人《征信报告》有不良记录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